谱中抹掉,而以新姓名写入女方家谱,死后也只能葬在女方家族墓地,不能回归泽居家的墓地。一旦入赘后,妻子纱月即是法律承认的户主,对丈夫,即对他的财产享有完全的支配权。
非但他自己,便是子女都要随妻姓,这样一来,叫他父母怎么想?更何况,泽居家家境富足,是小地主,并不是吃不上饭的穷人。
他迟迟下不了决心,大小姐委屈,责怪他说:“你不是说为了我什么都可以做的么?不是说连生命都可以不要么?我当初绝食可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结果你连泽居这个姓氏都舍不得放弃?你不论改姓什么,人不还始终是你自己么?难道会因为变了姓氏,你就变得不是你自己了?”
大小姐单纯任性,认为他不愿意改姓就是不爱她的表现。交往这么久,两个人第一次大吵而归。
第二天,九条社长找他谈话,要求他向女儿提出分手,因为只有这样,女儿才会对他死心。末了,又和他说:“泽居君是聪明人,这种事情,你一开始就应该料到的。九条家只有纱月一个孩子,之前相亲的对象,无一例外都是我挑选的入赘人选,我还以为你是在做好了心理准备的前提下才追求纱月的。”
他痛苦许久,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自己。既然无法接受这个条件,那么就有一条路好走了,就是听九条社长的话,向纱月提出分手。
纱月黯然,却没有挽留他,一是出于大小姐的自傲自负,还有就是因为她爹九条社长说:“我已经不计较门第了,他却连这点牺牲都不愿意,他哪里是真的爱你,不过是利用你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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