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墨霖知道自己家媳妇儿不太喜欢吃野猪肉,但是她钰会把那些野猪肉做肉脯,所以他也带了一扇野猪肉过来,主要就是想让媳妇作成肉脯。
那样子味道不重,适合给老爷子,老太太他们当点心吃。
他们几个上山收获不错,野鸡野兔都有,还猎了两头三百多斤的野猪。
现在天气太热了,野物死了的话,很容易就变味了,所以昨天晚上他们趁夜,跟着运粮队一起,把野猪肉,也一起偷渡过来了。
陆南毅走的时候一起带走了,他把那一头整的野猪,送到了纺织厂的食堂,县城里面的工厂,人最多的就是纺织厂了,所以吃下一头三百多斤的野猪,是完全没有问题。
又把它们另外一半,送到了黑市,平哥的手里,在黑市能买到上价钱,现在的县城里,新鲜的猪肉,有肉票还要七毛八。
在黑市这边,可以不用票,不过一斤要一块钱,一百五十多斤的肉,在平哥手里换了,抹了零头后有一百五十块钱,上完称后现拿。
纺织厂里的野猪,那得等到厂长上班了之后,打了条子,盖了章,才能到财务那边去领钱,程序比较麻烦一点,所以陆南毅就直接交给厂长处理了,他等到下午的时候过来拿钱就行了。
因为还有一天假,所以楚墨霖就没跟着楼家正他们一起回村。
楼云华处理完手头的事情之后就火急火燎的跑回家了,他这都大半年没回过家了,谁知道抓个逃犯还能抓到家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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