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你的确有罪过,但不是主责,以此诛杀你,确实不甚合适。”
荀沐作出裁决。
若这老鳖,真是主动索要人族为血食,那杀之无怨。
但——
事实上,是:临水县之人族,自己不争气!
人家老鳖,甚至连一个暗示都没有,临水县的人族,就眼巴巴地将同族送上去了。
如之奈何?
就像两人处对象,人家表明态度: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你还要洗白洗净,送上门去给人家布施肉身,能怨谁呢?
这种事情,法律都惩戒不了。
以此类推,这老鳖有过错,但不重,若要以此为理由杀之,就有些过分了。
闻言。
老鳖自是大喜,连忙保证道:“老鳖我发誓,今后一定洗心革面,再不吃人,如违此誓,天打雷劈,一身道果化为灰灰!”
这可是道誓。
对修行者来说,哪怕是妖族,‘道誓’都有很大的约束力。
违反之,誓言不一定真的会应验,但,容易滋生心魔,道行难进,是必然的。
话说。
老鳖此言,可谓真心。
毕竟,因为吃人之事,两次惹来生死危机,它实在是怕了。
况且。
退一步讲,对老鳖来说,吃血食,吃什么不是吃?
不吃人,又少不了一块肉!
这种影响,大概就当于:一个人发誓,今生不吃牛肉一样,实在是无伤大雅的事情。
若能改变这点习性,就能让今后少灾少劫,那简直是大赚!
故以,它发起誓来,才会如此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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