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可怜的云琅
云哲跟蓝田的婚事,是大汉国这个秋天里最重要的一件事。
皇帝下达了赦免令,于是,除过大逆之罪,余者都在赦免之列。
如今的大汉国,想找出一个真正的大逆不道之人很难。
天下所不容,大逆无道。
为妖恶言,大逆不道。
离经叛道,罪大恶极,犯上作乱,死有余辜,罪孽深重为大逆不道的另外几种解释。
而危害君父、宗庙、宫阙等罪行是为大逆!
违反伦理道德要求的悖逆行为,都可以称为“不道“或“无道“。
按照这个标准,就云琅所知,这些被放出来的人其实没有一个应该被放出来,全部应该执行大辟之刑。
包括他跟曹襄这两个看似无辜的人。
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
水至清则无鱼,只有泥沙俱下的时候,水中才会隐约看到大鱼游动时掀起的波澜。
有时候,云琅非常的同情刘彻,他就像是一位挥舞着大棒的巨人,在自己的房子里用大棒敲打蚊子……动作稍微大一点,就会砸烂自己的家当。
司马迁不知为何没有放出来,依旧关在监狱中,王温舒对他不闻不问,没有继续盘问,也没有为他开脱,在王温舒看来,如此作为,已经很对得起云琅跟曹襄给他的那两块糖果了。
由此看来,司马迁的罪名已经被定下来了,那就是——大逆不道!
老而弥坚的司马迁把自己的书看的比生命更加的珍贵,怒火万丈的刘彻也把自己的颜面看的比司马迁的生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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