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高氏有自己的媒体机构,包括经纪公司,工作室是她高氏的工作室。
罗青羽一旦签约,便是她旗下的人了。
可惜这妞只签代理约,若肯签全约就厉害了,保证把她包装成歌舞双全的一代妖姬。这叫算计?算是吧,碰到好的苗子必须一把抓牢。
但是没办法,人家有底气跟她杠。
啃老不是罪,只要父母乐意让她啃。家有一栋楼出租,租金十年不变一回。可想而知罗家并不缺钱,还有那仅供内部销售的乌甘酒也有罗家一小份红利。
那一小份,等于个别企业的一大份。罗家人人节俭低调,不差钱是肯定的。所以,罗青羽不会为了钱跟别人签“卖身契”。
无欲则刚,加上对方又是自己邻家小弟弟的意中人,哄一次不成,高曼琳也不打算穷追猛打,苦苦纠缠。
“青羽,你真的不考虑一下,为远修作一些退让?”
不拍视频,不入娱乐圈,乖乖接受别人给她安排的工作,安分守己跟男人过一生。哪怕日后在高氏旗下当一名普通教员,还是有很大机会进温家门的。
“……”罗青羽用吸管轻搅杯中几近透明的饮料,看着它们在眼前绽开绚丽的色彩,心情平静,“我非常珍惜远修的友谊。”
圈子不同不必强融,重活一世,她要活成不一样的炮灰,啊不,是烟火~。
高门大户的门槛,她就不攀了。
“合同弄简单些,不要列一堆我看不懂的又长又臭的官方条款进去。我脑容量小,看不懂我不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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