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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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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手提着一大串鱼,肩扛着鱼竿,穿过树林往家走的时候,天色已黑。我瞥见一只土拨鼠正偷偷地横穿我的小路,我突然感到被强烈地引诱,身体由于一阵奇怪的野性喜悦而颤抖起来。我真想把它抓住,生吞下去,倒不是由于那时我饥饿无比,而只是因为它身上所散发的野性。我在湖上生活期间,有那么一两次会在林中狂奔,仿佛一条饥饿的猎犬。我怀着一种奇异而又恣肆的心情,想要寻觅一些可以生吞的兽肉,那时,任何一种兽肉我都能吞食下去。如此疯狂野蛮的场景都莫名其妙地变得熟悉起来,我发现我内心一直有一种声音,而且从未停歇,它呼唤我去追求一种更高的生活,亦可说探索精神层面的生活,对此很多人都感同深受,但除此之外,我追求原始野性生活的本性并未泯灭,我对这两种本能都很尊敬。我喜欢野性就像我喜欢善良一样。钓鱼蕴涵着一种野性和冒险性,这就是我喜欢钓鱼的原因。

有时候我更愿意像野兽一样粗野地生活,来走完我接下来的时光。或许正因为我在年岁还小的时候就钓过鱼打过猎,所以我与大自然之间有着亲密的往来。因为渔猎,所以我们很早就领略了野外的风景,并在其中流连忘返。如果没有渔猎,在那个年纪,我是没有机会来接触野外风景的。渔夫、猎人、樵夫等,一生都在原野山林中度过。从某种特殊意义上说,他们已隶属于大自然,他们在工作的间隙里观察大自然,感受到的比诗人和哲学家都更为真实,因为诗人和哲学家总带着某种目的前去观察。大自然并不怕向他们展示她自己。旅行者在草原上很自然地就成为了猎手,在密苏里河和哥伦比亚河上游又成为了捕兽者,而在圣玛丽大瀑布那儿,他们又成了渔夫。可是像旅游者那种人,他得到的只是二手的零碎知识,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权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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