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ManwiththeScar[1]
我最初注意到他就是因为那条伤疤,又粗又红,像一弯新月,从耳朵挂到下颚。我在想这不知是军刀还是炸弹碎片造成的,但那次受伤必定非同小可。那是一张胖胖的圆脸,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所以伤疤更显得突兀。他的五官也不引人注意,表情都很单纯,但人倒是个粗壮有力的大个子,放在一起颇不相称。身上总是一件非常破旧的灰色西服,卡其衬衫,头戴一顶破烂的阔边帽;我没有见他穿过别的衣服。总之是个远远谈不上干净的人。以前在危地马拉城的皇宫大酒店,每天到了喝鸡尾酒的时候[2],他都会悠闲地四下走动,向客人兜售彩票。如果这是他的生计,那他一定过得很凄凉,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谁买过;不过有时倒看到别人会请他喝酒——他从来不会拒绝。他在酒桌间穿梭时,有种左右摇摆的步态,就好像这是一个经常会走远路的人;每到一桌都会停下,微笑着报出自己要卖的号码,要是没有人睬他,就保持微笑到下一桌去。我觉得他很多时候其实都有些喝晕了。
有一天傍晚,我跟一个熟人站在吧台边喝酒(皇宫大酒店的干马提尼是一流的),一只脚搁在吧台下的横杆上,这时带伤疤的男人走了过来。他又拿出他的彩票供我选择,我到危地马拉城之后,这大概是第二十回了,我还是摇了摇头。但我的这位酒友很和气地跟他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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