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Verger[1]
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里那天下午有场施洗礼,阿尔伯特·爱德华·福尔曼身上的司事袍还没有脱下来。他另外有件新的,衣褶那么饱满、坚实,材质说是羊驼呢,看上去倒像是用永恒的青铜做的;不过那件他留给葬礼和婚礼(现在时髦人士都喜欢把这两种仪式放在内维尔广场的圣彼得教堂),现在只穿了自己第二好的那套司事袍。穿上司事袍他就有种满足感,因为这象征了他尊贵的职责,没有它(回家之前要换下),福尔曼总有种衣不蔽体的不安之感。在这身衣服上他也下了不少工夫,都是自己动手折叠、熨烫。在这个教堂工作十六年,他前后有过不少这样的袍子,但穿破了从来不舍得扔,整个系列就整整齐齐地用棕色包装纸裹好,收在卧室衣橱最下面的抽屉里。
司事不声不响地忙了一会儿,先是把大理石洗礼盆上的彩漆木盖替换了,方才有位老太太身子不灵便,就搬了张椅子出来,现在也放了回去,等牧师在法衣室里忙完,他进去再整理一下就可以回家了。没过一会儿他看见牧师从高坛上穿过来,在圣坛前跪了一下,又沿着过道往这边走;牧师的袍子也还没有换。
“他还在磨蹭什么?”司事自言自语道。“不知道我着急回去喝茶吗?”
这个牧师是最近就任的,四十出头,整日红着脸蛋,精力充沛,而阿尔伯特·爱德华依然怀念他的前任。那是一个老派的牧师,布的道都很悠闲,而且声音温厚明亮,还喜欢和教区里那些有身份的居民一起吃饭。他喜欢教堂能保持旧有的规矩和样子,可也从来不会吹毛求疵,不像这个新来的人,每件事都要插一脚。阿尔伯特·爱德华很看得开,圣彼得教堂地段好,教区里住的都是体面的居民。有身份的人行事都低调慎重,而新牧师是从东区来的,总不能要求他一下就适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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