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捂着耳朵的手露出一截手腕,孔雀绿的手链搭她白皙纤细的手腕,分外好看。
·
沈昼从南城回来后便发烧了。
高烧不退,在家躺了几天,愁的余素在房间里转来转去,见他醒来,她忍不住:“你非得去南城干什么?就这么想见你爸吗?”
“没见他。”
“那你去那里干什么了?”
他不语。
隔半晌,他哑着嗓音说:“我比你,还讨厌见到他。”
语气里的厌恶情绪明显。
余素听得微微愣住,知道他不是去见沈业昀,松了一口气。
“阿昼,你别乱跑,妈妈会担心的。”
他翻了个身,背对她。
“好好养病吧,学校里我给你请了假。”
仍旧得不到他的回话。
余素在他床边站了许久,最后,无奈转身离开。
关门声克制,沈昼拿出床头柜的手机,打开来看。
两天前,她更新了一条朋友圈。
手持他买的蛋糕,手腕上戴着他精心挑选的手链。
——生日快乐,希望你也是。
他把手机放在胸口,低声呢喃。
会的。
会快乐的。
……
时间一天天地过,又一届高三高考,高二成为了新高三。
而宜城一中的年级第一,自沈昼来,高二的第一是他,高三的第一也是他。从高二的第一次月考,到高考前最后一次月考,都是沈昼。
就连全市的模拟考,十几所学校在后台统计数据——全市第一,还是他。
沈昼成了宜城一中的希望。
那年夏天,宜城的报纸上刊登着市状元的名字和学校——宜城一中,沈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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