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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章 为什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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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温灵竟然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路泽以前就提过很多次,无论是小黑屋还是鸟笼子、锁链,其实他都有准备,但就是因为对温灵的爱意和尊重,没有实施出来。

温灵避开路泽的眼神,专心致志地开始吃起饭来,并且还不忘往路泽的碗里夹上几筷子吃的,“快吃吧,要不然等会就凉了。”

“我刚才开玩笑的,并不是真的想付诸实践。”路泽随手拿起筷子,骨节分明的手指与古铜色的木筷相互映衬,显得分外好看。

其实他哪里都是好看的,男主嘛,就是把世界上所有的优点全都汇集起来。

他皮肤不算特别白,应该说是一种极为健康的小麦色,手背上青筋明显,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干净整齐,从衣袖露出的一节手腕虽细但有力。

可能很多人在第一次见到路泽时,都会觉得他瘦弱可欺,毕竟和真正五大三粗的人比起来,路泽的肌肉是那种毫不夸张的、真正结实的肌肉,不脱下衣服来,根本看不出他的身材如何。

温灵专心致志地吃着自己的饭,半点眼神都没有落到路泽身上。

她有自知之明,要是盯着看了,她也就不用吃饭了,因为秀色可餐,盯着路泽她能盯一天,哪还用吃饭啊。

路泽吃饭也同样是矜贵优雅的,任何一个普通的动作被他做出来,都十分好看流畅。

他仅仅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将没有剥壳的虾拖到自己面前,那双手灵活地剥着虾壳,却半点没有自己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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