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罚抄一百遍,而是写上个三五幅。
颜月月的想法很简单。
不管是《青玉案·魁首》还是《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这都是花魁大赛的参赛作品,那就一定要各弄出一副来,挂在醉香楼里,以来吸引那些好字的文人士子。
这是为了财源广进。
然后,自己肯定是要各留一副的。
俗话说,乱世藏黄金,盛世藏书画,她敢肯定,这郑浪之的字,随着他日后名气的飙升,那一定是能成为墨宝的,这样的好东西,自己得有,而且这两幅,对她来说还极具纪念意义。
这是为了藏私。
至于剩下的……
万一要是再碰上德王妃那样的,想抢她好东西,还推脱不了的,那她不得多留几幅备用?
这是为了保险起见。
她的想法就这么简单。
趁着酒兴,她理所当然地向郑经提起了要求。
“姐姐,你有后了吗?”
郑经当然是想婉拒。
字这东西,在平时,也就是一种表达思想的工具,写多少都无所谓,只要有需要。
可一旦盖印留戳,就会变成一种表现艺术品,艺术品这东西,自然是越少越珍贵,烂大街就不值钱了,因此每个对自己的字有点小傲娇的人,一般都会很爱惜羽毛,是不会轻易动笔的。
这就是所谓的一字难求的原因。
“你管我呢,万一我明天就跟人生一个呢?”
有了点酒兴的颜月月是不怎么讲理的,立即就吹鼻子瞪眼道。
然后她神情一变,凑近郑经,眼带桃花道:“要不你跟我生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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