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系鲁迅一九二四年七月在西安讲学时的记录稿,经本人修订后,收入西北大学出版部一九二五年三月印行的《国立西北大学、陕西教育厅合办暑期学校讲演集》(二)。)
我所讲的是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许多历史家说,人类的历史是进化的,那么,中国当然不会在例外。但看中国进化的情形,却有两种很特别的现象:一种是新的来了好久之后而旧的又回复过来,即是反复;一种是新的来了好久之后而旧的并不废去,即是羼杂。然而就并不进化么?那也不然,只是比较的慢,使我们性急的人,有一日三秋之感罢了。文艺,文艺之一的小说,自然也如此。例如虽至今日,而许多作品里面,唐宋的,甚而至于原始人民的思想手段的糟粕都还在。今天所讲,就想不理会这些糟粕--虽然它还很受社会欢迎--而从倒行的杂乱的作品里寻出一条进行的线索来,一共分为六讲。
第一讲从神话到神仙传
考小说之名,最古是见于庄子所说的”饰小说以干县令“。”县“是高,言高名;”令“是美,言美誉。但这是指他所谓琐屑之言,不关道术的而说,和后来所谓的小说并不同。
因为如孔子,杨子(1),墨子(2)各家的学员,从庄子看来,都可以谓之小说;反之,别家对庄子,也可称他的着作为小说。至于《汉书》《艺文志》上说:”小说者,街谈巷语之说也。“这才近似现在的所谓小说了,但也不过古时稗官采集一般小民所谈的小话,借以考察国之民情,风俗而已;并无现在所谓小说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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