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甲虫,就是叶阑珊用来啃咬锁芯的灵虫。无论多么坚硬的金属,都能被金甲虫咬碎。
火云邪神的蛤蟆功再厉害,也不可能比金属更坚硬。
而且,金甲虫的身子也比金属更坚硬,不畏刀剑,想弄死它们,也不容易。
火云邪神对于金甲虫并不陌生,知道这玩意儿厉害,还不待虫子近身,他就立即后退。
看到火云邪神退出五六米之外,叶阑珊手指一圈,金甲虫立即就飞了回来。
江豹暗自赞叹:“看来,阑珊已经把金甲虫喂熟,虫儿和他心意相通了。我要是有一个这样的虫子,还用怕火云邪神吗?”
火云邪神原本想杀了江豹,奈何江豹就赖在叶阑珊的身边,而叶阑珊的手指上,两个金甲虫还不时地弹出翅膀,绕着圈子飞,对他就是最大的威胁。
“你小子,躲在我女儿身边,让一个姑娘来保护你,真有出息!”火云邪神指着江豹,故意激他。
江豹反唇相讥:“你还不如我,见到个虫子怕得要死。你看我,离得这么近,屁事没有!”
叶阑珊听了,简直哭笑不得。
对于江豹这种脸皮厚的,火云邪神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又向叶阑珊说道:“女儿,你是叫阑珊吗?”
“谁是你女儿?快上来受死!”叶阑珊根本不给他好脸色。
“当年我和你母亲相恋时,就约定过,无论生男生女,都叫阑珊,因为我们都喜欢辛稼轩的一句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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