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
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
活着从金川出去,保存自身实力肯定是贾六的当务之急。
然而逃出去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因为逃出去的目的是为了进步。
压在贾六头上的满蒙领导实在太多,比他还年轻就做上大清部级高官的数不胜数,因此贾六需要跳级式的升迁。
没法子,起点太低。
总不能跟上班似的真为大清兢兢业业报效一辈子,熬到五六十岁等福康安那帮天赐幸运儿咯屁后,再到军机处亮个相,然后同和中堂一样领条白绫结束自己罪恶的一生吧。
所以贾六要提前布局。
能让他从小学三年级直升初中的唯一办法,就是让北京的老头子知道他鬼子六的大名。
富升阿带走的那根辫子是为了这个目的,这首出自大清反贼的绝命诗同样也是为了这个目的。
也是机会难得,有富兴阿同博清额两位满洲副都统鼎力配合,要不然贾六就是把蛋割了,也进不了紫禁城。
没法子,旗人不能当太监。
至于为什么只写两句,而不写完整,一方面是贾六也记不得,另一方面当然是希望老头子能够诗兴大发,帮他补上。
这也是莫大的荣耀嘛。
“东阁贤弟,大清有你,真是幸甚,幸甚...”
博大人真的将贤弟的绝命诗当成至宝收在怀中,贴心口放着。可惜,他年纪大了,要不然贤弟真要死在金川,这首好诗当然得归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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