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花,我走了。”
大叔背个包,里面是唯一值钱的手提电脑。
拉着行李箱,里面是换下来的新衣服,皮鞋西裤。
“毛作家,你这是……?”
阿花停止工作,把扫把竖立在身边,就像拿着一把绝世兵器,叉腰问。
“我不做了,工资你帮我领了,自己留着用吧!”
大叔看着这个经常给自己送吃送喝的健壮女人,轻轻的说。
“回老家,还是发财了?”
阿花皱眉头说。
“不知道,总之,我走了。”
大叔低头快速离去。
“你还写书吗?”
“写!”
“记住!我是你第一个粉丝,也是最铁的粉丝!”
大叔听了,身体一颤,却不敢回头,加快了脚步。
“你的工资,我全部打赏,让你有一个盟主!”
阿花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有点哭腔。
大叔的眼睛,湿润了。
有一种情,叫做相濡以沫。
有一种离别,叫做相忘于江湖。
阿花看着阿叔的背影渐渐模糊,泪水,终于掉了下来。
“阿花,你喜欢看小说?”
“这是我写的书,有空看看。”
她不爱看书,也没有时间。
出租房里,还有两个上学的孩子需要独自抚养。
但是她崇拜会写书的人,而且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同事,尽管是兼职的。
正因为自己没有读书,才会扫大街。
自己的男人才会跑掉。
她是这么想的。
她多想给自己的孩子,找一个读过书的爸爸。
大叔知道,这个女人对自己的关心和期望。
谢谢你了!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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