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做到这样的小孩子,不容易。
这也更坚定了要救布玛的决心。
毕竟,布玛不光和自己有缘分,和整个pla维和营也有缘分,他读书都是大家资助的,怎能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一个孩子可能会被流弹击中身亡?
只是这该死的交战法则里可没说什么叫做“平民受到威胁后可以采取保护手段,适当使用武力”这句话里的意思。
太笼统了。
难道要眼睁睁看着屁布玛被打死,才算是“受到”威胁?
李正毕竟是念法律的。
他明白一个道理,越是模糊的规则越容易产生弹性,执行起来的空间就越大。
“布玛是平民。”
李正忽然喃喃说道。
一旁的姜诚愣了一下,问道:“你说什么?”
李正说:“布玛是平民。”
他转过托看着姜诚,姜诚也呆呆地看着李正。
良久,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李正又说:“如果平民,又受到威胁,意味着我可以在他受到攻击之前就采取手段保护他,对不对?”
姜诚可没读法律,他只是个赶鸟的,所以愣愣地点了点头。
“你打算狙击那些武装分子?”
李正想了想,摇头道:“不,我没那么蠢。”
说完,他打开通讯频道。
“c1呼叫洞洞妖,布玛目前生命受到威胁,我请求以保护平民安全的理由马上采取武力,情况很危急,武装分子已经绕到弗兰克小分队背后,双方一旦开火,会危及布玛的安全。”
频道里没有马上传来韩江元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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