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忘尘惊世骇俗的举止自一出现,就注定是整个衡山城最靓的那个崽。
许多人自不知晓什么古墓派、逍遥派,对很多大明江湖人士而言,远方的少林是浪得虚名,本地的武当都算式微,普天之下唯有五岳剑派才是正道栋梁,什么大宋的这派那派,两个女流之辈,怎么也比不上左冷禅岳不群这样的大人物。
相比起来,倒是李寻欢的名头颇为响亮,毕竟有个探花的名头,加之近日新得护龙山庄朱铁胆的起用,人帅气年轻武功又高,虽迄今为止未成一事,却已来势浩大,前景广大,值得任何人高看一眼。
李忘尘把这名字一说出来,自然得到许许多多好事者的关注。
他却在这众多的关注中,做了一件事情。
他在衡山最著名的回雁楼坐着,等待。
从清晨到黄昏,从天明到天暗,在人来人往中等了足足一整天,什么也没有等来,他便照旧回去。
第二天依然如此。
直到第三天,李忘尘正品茗时,却听见街上一阵骚乱,一瞥看去,正是一对男女。
那男的三四十岁,手里提着一柄刀,左肩衣服上有些血迹,看来凶神恶煞的样子。他行走过处,他人无不让路,都为他的神采所震慑。
而女子则是一名年华尚浅的小尼姑,相貌十分好看,却带着难看的神色,跟着男子一同进了回雁楼。
“都不是江湖令人物啊。”
李忘尘吹了个口哨,眼睛动了一动,“不过田伯光若死在我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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