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柘趁热打铁,拿出了张煌言修改后的草案,递给郭之奇。
郭之奇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他赞同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赞同统一军政大权于弘农郡王府,却对官制嗤之以鼻,加以痛斥。
“殿下,大明传国近三百年,从来就没有政务院之类的衙门,说法。吾理解分权之义,此前草草设置,也就罢了。此次陛下圣旨钦封,赋予开府之权,却不能太过草率。”
李柘没有立即反对,他想听一听郭之奇的建议:
“大明官制,洪武三年,太祖曾下令置王相府,左、右相各一人,左、右傅各一人。设置参军府,参军一人,录事二人,纪善一人,后来又设立了典签司、谘议官、王府教授,现在的王府长史司,就是从这里脱胎而来。”
“王相府,处理藩国政事,参军府,统领藩国军务;典签司处理刑狱,谘议官负责监察,教授则是监督学政。吾以为,此制,正适合当前局面。”
“王相府之下,可仿照朝廷,设立司、曹。地方上仍大体沿袭旧制,慢慢修正即可。”
新衙门叫什么名字,李柘其实没太多意见,只要集权、分权的意思到了,即可。
“老大人说的有理,可否写下?待连总督到了广州,再行商议如何?”
郭之奇心知这个草案是李柘的意思,也就没有坚持,打算和连城璧通了声息之后,再做劝谏。
只要平南军能打赢,最终迎回天子,哪怕出格,郭之奇都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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