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力,只不过是要承担选择的后果而已。
然而,有些选择在作出之前,已经注定结果是无底的深渊,所以才会被社会、被法律,剥夺这种选择的可能。
一个病入膏肓,饱受痛苦的癌症病人,有权利使用医用毒品,因为他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最好的选择就是在死前尽量减少痛苦。
然而任何一个健康人,任何一个有未来有希望的正常人,为了自己的未来,为了自己的希望,都必须远离那些被禁止的选择,远离已经注定的深渊。
此时厢房中的十几个女人,因为毒贩的逼迫,此时已经身处在深渊之中。
厢房的门没有上锁,被从外面缓缓推开,入眼的第一幕,就是一条条白花花赤裸裸的身子。十几个女人,一丝不挂的以各种姿势躺在大铺上,寺门口的喧嚣与枪声,并没能将她们从睡梦中吵醒。因为她们午夜的时候,比一群吸嗨了的匪徒还要辛苦,或者说还要疯狂。
香艳至极的场景,如果抛去一切限制与前提,怀仁看见之后肯定会无法抑制的产生生理反应。
可眼前的,却是一辆辆毒车,是被数十个瘾君子轮流操持过的吸毒妹。加上这个前提,恐怕画风就不是诱人,而是一种可以让淫棍变圣人的恶心。
就算可能有人不在乎,可谁又能确定,那几十个毒贩有没有脏病,有没有传染给这些可怜的女人。
是啊,这些女人是可怜的,她们因为最开始没有说不的权利,所以才沦落到这般田地。只有可悲的故事,才会造就可怜的人,而可悲的故事,往往都发生在可悲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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