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作入伍之前,刘达肯定直接去找那两个下黑手的家伙算账去了,可如今接受了部队上的训练之后,他也学会了冷静分析问题,哪怕去了衙门,也是要讲证据的。
没有人赃并获,起码也得抓到嫌犯,连人都没抓到,光凭一张嘴,不论如何都无法让知县相信自己,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人家最多好言安抚几句了事。
刘达这趟回来也没带火枪,仅有腰刀和刺刀,都不是远射兵器,家里更是连弓弩都没有,要想抓住放火之人,就只得尽可能地让敌人接近目标后,自己再动手。
这还是要建立在放火之人还会故伎重演的基础上,只放一次就收手的话,那就别想抓到人了。
大火无非就是把自家的收成烧掉大半而已,并不会影响到交给刘贵家的租子,若是放火之人想要置自家于死地,那就还得再来一次才能达到目的。
“娘,你莫哭,不就是些许麦子嘛,值不了几个钱,没啥大不了的。咱搬到城里之后,就无须再种地了。要是哭坏了身子,汤药费可是比麦子贵得多啊,每个几十两都治不好病呢!”
见到老娘泣不成声,揪心于自家的收成被歹人付之一炬,刘达只能好言相劝。
跟打仗一样,这可不是哭能解决的事情,必须先有计划,再有准备,最后才动手。
“是啊,娘,达说的对。咱家就不适合种庄稼,这才几亩地,都收了没几个赚头。城里活计多,儿去做个瓦匠,都比种庄稼赚得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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