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金鼠姑用甜润的嗓子唱那首曲子与董鸿卿听,安时礼胸口发闷,拍股而起,居高临下看金鼠姑,一肚子的火,只化成一句话:“小孽螺,随我去书房。”
小孽螺叁个字,安时礼说时牙齿紧紧咬着。
“啊,这么晚了,还要写顺朱儿吗?”金鼠姑不愿去。
眼下写什么顺朱儿,当然是去书房写回信了,安时礼冷冷地笑:“呵,现在,立马去。”
想到写顺朱儿,金鼠姑的身体这儿不爽,哪儿也爽,骨头懒懒的趴在案上扯娇:“大宗伯刚刚不是说要看我的原身吗?我现在变给你看。我的原身,是白呼呼滴……”
然后她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就变成了一团小得如同花生的无壳田螺。
金鼠姑是金色的壳,而壳下的肉晶莹透白,就像剥了壳的荔枝。
金鼠姑怕被安时礼抓去书房写顺朱儿,滚成原形以后爬到案腿内侧藏起来了。
安时礼不想草草放了金鼠姑,蹲下身去,准备把她从案腿内侧抠出来,带到书房去。
可是手指碰上去后,安时礼被柔软和冰凉的肉体怔在原地,软无骨,冰似雪,稍一用力,肉体也要爆了似。
“罢了。”安时礼收回手指,带着无名之气,自己去了书房。
去书房也没有做什么,安时礼把那封信反复看,反复醋。最后一遍看,发现此信的字数加起来是单数,这回家除了醋,又开始难受了,他提起笔,在信内随便添了一个字安慰自己的心:“呵!给别的男人唱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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