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店主叫姓郑,年纪三十有四,虽然卖的是高糖饮料,爱好却是健身,开奶茶店带着点儿相亲的目的。
因为他身材健硕,块垒分明(当年不流行这个),且个子高大长相凶悍,笑起来比不笑更吓人,加上爱好诗和远方,工作不稳定,在婚恋市场上颇为滞销。
郑老板第一眼看到陈荏并不觉得怎样,认为虽然清秀但不够阳光,不足以招徕顾客。
后来才发现对方厉害,他从来没见过算账这么快的人,比起业务能力来,阳光有个鸟用!
当时还没发展出快捷支付,店铺都需要收现金找零钱,陈荏已经被管老师练出条件反射来了,听见数字就得出答案,尤其小数额加减。
郑老板自己算术不好,二位数就需要笔算,顿时对陈荏大感佩服,二话不说就把他留下了,但告知试营业阶段亏本的可性能大,所以只能拿底薪一天一百,包两餐饭。
这个待遇其实挺优厚,陈荏暗想多亏这哥们数学差,否则大概得往下压一半。
靠着电影院的人流量,开张第一天生意还可以。
当年奶茶品种少,绝大部分小店还老老实实地卖着珍珠奶茶,郑老板的店也不例外,最多加点儿椰果,顾客也没什么选择余地。
因为胃不好的缘故,陈荏本人不怎么喜欢“珍珠”,觉得那东西又腻又难消化,看着还不卫生。
于是他在收银间隙跟郑老板建议,说可以把珍珠拿掉,换点儿红豆紫米布丁粤利粤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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