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还没彻底站直身体的沈采萱又一屁股坐了下去。
留点东西……
留、留什么东西?
尽管那些所谓的江湖规矩,沈采萱一窍不通,但直觉告诉她,那道士要她留下的,绝不会是什么金银宝货之类的身外之物,多半是……身上之物,比如说一只眼睛,一只手,或者一只脚。
沈采萱顿感大祸临头,眼睛和手脚同时发麻,隐隐作痛。
好的不灵坏的灵,只听那道士又说道:“看在你年纪小的份儿上,一只眼睛还是一只手,我让你自己选。”
哎哟,还让我自己选呢,我他妈谢谢你啊!
如果条件允许,沈采萱一个都不想选。
可问题是,条件不允许啊!
失去了空间这个最大的靠山,在真正的高手面前,沈采萱跟一只待宰的小绵羊没多大区别,只能任人宰割。
但,挨宰之前,她还想要试着挣扎几下。
沈采萱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个……头发行么?常言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由此看见,对于一个人来说,头发是很重要的呢。
“对了,不是有个‘割发代首’的典故么?那个曹操还是谁来着的,割掉自己的头发来代替杀头。可不可以容许我稍微学一学曹操,割掉自己的头发来代替自己的眼睛或手呢?”
那道士:“……”
明知道小丫头这么说,是为了保住自己的眼睛或手,可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原因无他,他行走江湖这么多年,碰到的对手之中,在陷入绝境时,有与他硬刚的,有向他讨饶的,但同他讨价还价的,却从未见过,这小丫头还是第一个,着实令他大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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