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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七 荷花:还有人记得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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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甲寅。

荷花改了主意。

这天,她对同样起了个大早的闫寸道:“我不回京城了,我要留下。”

“你已想好了?”

“是。”

“那,你注意安全。”

于是,荷花便留在了鄂县。

她共从陈初秋手中接管了四间院阁,其中最大的一间名为秋阁。

秋阁位于鄂县十字大街路口,占尽了地形优势。

那是一座三层木质建筑,沿街的两面尽是突出的雕窗,若有漂亮姑娘站在窗口招揽客人,老远就能看到。

不过,一旦走近,你就会发现这不过是座破败的老楼。

立柱上的红漆脱落,斑斑勃勃,露出其内裂缝的木头,仿佛一个得了皮肤病的人,飞檐上的瓦片豁豁丫丫,有些地方的瓦缝里还生着几根顽强的杂草。

姑娘们敷衍的妆容遮不住肿起的眼泡。

她们中不乏有会弹琴唱歌跳舞的,荷花一一进行了考校。

弹琴,说是弹琴,其实比起弹棉花也不遑多让。

唱歌倒还可以,只要有一副好嗓子,再稍有乐感,总不至于太离谱。

至于跳舞,简直惨不忍睹。

一眼就能看出跳舞的姑娘绝非从小练习,而是入行以后照猫画虎加自己琢磨。跳来跳去无非就是伸伸胳膊伸伸腿,外加转个圈而已。

荷花忽然想起了自己初入院阁还,教习姐姐和王八常常吓唬她的话:

“若不好好练习,就送你去下等妓院,伺候那些又臭又脏的男人。”

那时荷花年幼,并不懂得其中差别,她只是无事可做,只能苦练琴艺歌舞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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