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话一来敲打了监察官,要他仔细考虑蒙家在此地的滔天权势,二来也让失神的蒙恕陷入了更深的绝望:
蒙荼的雄父正是掌家虫,他实在不敢为了脱罪供出堂兄,这无异于将自己的雌父雄父架在火上烤,于是含泪说道:“是我,我嫉恨陆忱——嫉恨他是个雄虫,嫉恨他从来都对我视而不见,长官,我欺骗了蒙荼老师,请您立刻定罪吧。”
事已至此,大大超出了在场诸虫原本的预计,本以为只是一桩简单的雄虫伤害案,背后却牵扯到了地方大族蒙氏,和叶泽背后的元帅直行军,但既然元凶已经伏罪,多说无益,监察官叹了口气,与雄虫保护协会的驻院办事虫商议片刻,有了决断。
“亚雌蒙恕残害雄虫幼崽未遂,触犯《联邦雄虫保护法》第三章第52条,对军雌叶泽栽赃陷害,触犯《联邦军雌权益维护法》第十九章第6条,需在完成二次进化后服刑二十五年;雌虫蒙荼没有履行安保职责,导致雄虫受伤,罚星币五十九万三千六百,以上判决即日起生效,”
他顿了下,继续读道:“释放原嫌疑虫叶泽,由监察室酌情赔偿一定精神损失费。”
二十五年监*禁对于虫族动辄三百余年的漫长生命来说并不算多,但对一只刚完成二次进化的亚雌而言,如果在监狱中度过了这段重要的成长期,无异于被整个虫族世界宣判了社会性死亡,将不会有任何官方机构和有脑子的个虫愿意雇用这样的亚雌,更不会有任何院校同意他的入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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