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云庄后,有着一个小小的弄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时这里泥泞没足,高墙挡住了日光,弄堂里几乎终年见不到阳光。
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的活着。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已厌倦,宁愿躲在这种地方,被世人遗忘。
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一年多前,黄昏的时候,这小店里来了位与众不同的客人。其实他穿的也并不是什么很华贵的衣服,长得也并不特别。他身材虽很高,面目虽也算得英俊,但看起来却很憔悴,终年都戴着病容,而且还不时弯下腰咳嗽。
他实在是个很平凡的人,但孙驼子第一眼看到他时,就觉得他有很多与众不同之处。
他对酒食既不挑剔,也不言赞美,他根本就很少说话。最奇怪的是,自从他第一次走进这里,就没有走出去过。
一年多过去,每天晚上他都是坐在角落里那张桌子旁,要一碟豆干,一碟牛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他一面咳嗽,一面喝酒,等七壶酒喝完,就带着另外七壶酒回到最后面那间屋子里,一直到第二天黄昏才露面。
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除了喝酒,他还有个奇怪的嗜好,那就是雕刻。他总是拿着把小刀在刻木头,仿佛永远也刻不完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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