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要养这些庄户?”柴绍已经问了八遍了。按照他的逻辑,云浩一定是疯了。烧地火这种事情,完全就是天灾。云家虽然有点钱财,但怎么说也算不上是豪门大户。一下子养近百口人,而且半数以上都是老弱妇孺,这不是疯了这又是什么?
云浩不明白,只要发一点粮食和很少的工钱,就可以请到这么多顾工。哪里去找这么好的事情,如果让珠三角那些用工荒的老板们知道,不知道要幸福成什么样。
“最后再说一遍,他们是我的佃户,我就有义务养他们。”云浩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好像在驱赶一只苍蝇。感动得旁边的刘老六热泪盈眶,好人呐!上辈子积了什么德,才遇上这样的庄主。比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人强多了,云浩亲眼看见刘老六在柴绍背后鄙视了柴绍好几眼。
柴绍闭了嘴,依照他对云浩的了解。这小子是从来不做亏本买卖,难道说他有法子养活这么多人口?做酒坊?这倒是一个来钱的买卖,不过他没有勘合(类似于专卖许可证)。又不是贵族,要知道虽然大隋对酒这东西管制严格。但勋贵们不在管制之内,这也是朝廷变相的在为勋贵们放水。
普通百姓私自酿酒,那是要被问罪的。当然,单雄信那种人不再其列。他连刀枪都私自打造,更不用说酿酒。当地的官员,早就跟他穿一条裤子都嫌肥。这种事儿,自古以来都是如此。都在一个地面上混,谁求不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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