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论起过日子,御晗之要钱有钱,除了脾气阴晴不定,对自己也算不错,还有个萌包子能玩。而沐珩穷酸寒碜不说,还没大志气,天天守着那一亩三分地做庄稼汉!
若让自己选择魂穿的地方,定然选择好吃好喝不用为生计发愁的御家,而不是穷困潦倒喝西北风的沐家!
但自己运气不好!
魂穿一掉落就出现在沐家!
两家比起来,虽然沐家穷苦,但好在有沐珩相护还算自由,自己能赚钱翻身,和沐珩约好一到夏天就回到自由身,离开沐家,两人眼不见心不烦。
而御家,家府内严格,耳目众多,内戚关系复杂,豪门深似水。除了能暂时保护自己果腹,怕自己想要挣大钱获取自由离开御家也是不行的。
古代,哪里有安全的掩护所?只有靠自己!靠自己的双手赚钱!才能有真正的安全感!
长久地活下去。
“三千两,她跟本爷走。”一声掷地有声的命令式语气!
唐百衣一愣。
御晗之犀利的目光紧紧盯住面前的白衣青年,一字一顿,“黄金!”
围观的人群炸开。
“疯了吗!御家二爷疯了吗!居然要花三千两黄金买下一个有夫之妇!”
“还是个二手破鞋!是个粗鄙的农妇!”
“御二爷果然是疯子!有钱多到没处花?像御大那个不成器的三儿子一样,搜罗美女砸钱玩?玩腻了就扔掉?败家!”
这些话一字一句传到当事人耳中。
御晗之冷笑一声,朗声道,“三千两黄金!买她做本爷的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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