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打满算,其实也才过去三天。
这三天,锦衣近卫在祝府和宫城间跑来跑去,顾烈有心给祝家更多体面,因此处处顾虑着祝家的意思,近卫就成了传声信鸽。
婚期么,按照两方的意思,都是尽早,是给祝北河冲冲喜气,也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再次登门,顾昭的表现依然是无可指摘,就连祝寒江都没话说了。
这次有话要说的,是祝雁湖。
她近来想起被父母兄长取笑了好几日的幼时初遇,她记不得顾昭那时说了什么,毕竟她才三岁,但她记得顾昭是在生气,因为自己盯着陛下与定国侯。
但她要说的话,不是因为幼时口角,还是因为顾昭那日送的礼。
爹,娘,祝雁湖对父母央求道,女儿想与太子殿下说两句话。
头一回见祝雁湖对人热络,而且媒妁已定,祝北河和妻子对视一眼,允了。
顾昭第一次直面意中人,直到跟着祝雁湖到了小花园,他都没想到会在祝府吃上鸿门宴呢。
祝雁湖看着太子似乎很温柔的眉眼,避开视线,斩钉截铁道:你买的那些东西,证明你派人跟着我。为什么?
顾昭笑了。
首先,她跟顾昭你我相称,和他爹娘一样,就让顾昭更是喜欢;其次,她是真的非常聪明。
我并没有派人跟着你。
祝雁湖当然不信。
顾昭解释说:那支狼毫,是那日我在街上看见你,你在它面前踟躇了许久,所以知道你想要。
草蚱蜢是颜法古伯伯教我编的,那时天下未定,楚军还是在秦州大营,我久未玩耍,已是生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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