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真的这么有病,你就去当神仙,让我无处遁形,去当阎王决定我的生死,不然你就别靠近我!
这句话被祺祺吸烟刻肺,篆进了骨头里。只要有一天,他强大到能够让妖精再也跑不掉,那妖精的尸骨和骨灰都只能在拌在他骨灰里,地狱都没办法把他们拆开。
为了这一句,他走上了一条与二十年人生规划完全相反的道路,最快的上位,一定不是考试,而是毫无底线的犯罪。
其实除了金叁角,世界上还有很多地方是犯罪的温床。
在上世纪的特殊年代,有一个从内地逃往香港的特殊人群,他们在香港和警察枪战,因为白道的绞杀,而选择去了荷兰。
他们就是华人黑帮——14K。
他们在国外,让本地黑帮都无所遁形。
荷兰,是黑道的天堂。
…………
离开的第一年,没有学历,没有文凭的他,几乎寸步难行。高阶的职业基本与他无缘,祺祺在香港尖沙咀的一家茶餐厅,做了一年的服务生,那年一个叫虱头的流氓在他打工的茶餐厅闹事,李期矣和他打了起来。
他叫了一群人,在尖沙咀的巷子里,把他暴揍了一顿,对妖精的思念和对未来的无望,让那个原本应该是法官的书生,散尽了一身的书生气,成了亡命之徒。
一个人,拿着刀,和对面十个人厮杀起来。
自己砍了七八刀,也差点捅死了两个人。
一个长相异常俊逸的二十岁年轻人,差点杀掉两个双花红棍。经此一事,震动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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