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真想尝一尝这野兔和家兔的味道有什么区别呢。
有了野兔子,方忆甜的话也多了起来,问:“你们当兵的,身手都这么利索的吗?”
“以前有野外训练,馋了就去山上打打牙祭。”陈风提起当兵的日子,话语里都透着怀念。
最后一颗栗子树的栗子,是最多的。
“陈风,你说的没错,你带的这几颗树,栗子是真多!”方忆甜开心的说着,这下好了,她有借口往家里寄点栗子了。
在城里,想吃栗子就得花钱买。
这玩意不能当饭吃,只能当零嘴吃,谁家都不富裕,没几个舍得花钱买的。
“是啊,山上的宝贝多,除了栗子,每年杨梅成熟的时候,山里的杨梅可甜了。”陈风一脚踩下去,用力一扭,栗子就露了出来。
方忆甜负责将踩扁的栗子从毛球里取出来。
“明年,你能不能带我们来捡杨梅?”方忆甜顺口就问了出来。
陈风一顿。
“没事,趁着你放假的时候来就行。”方忆甜还挺想吃野生杨梅的。
“好啊,不过,你不会回城吗?”陈风似随口询问着。
方忆甜不确定的说:“现在城里也不太平,回城没工作的话,还是要下乡,暂时,应该回不了吧。”
回城是不可能的,最少还得呆六年,等七七年恢复高考,才能通过高考回城。
“在大队挺好的,风景也好,除了秋收辛苦一点,其它时候还挺好的。”方忆甜看着他那张俊帅的脸庞,也不知道刚刚他那句话,是随口问问,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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