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时下的女子,尤其是贵宦小姐、乃至富裕之家的女孩儿,从头到脚都会修饰的极精致。
说的详细些,就是每个细微之处,都不会放过,耳珰之类自不必提,最容易叫人忽略的一处,是指甲。
她们通常无一例外地都会养一手长长的好指甲。
比如杨仪自己,前世的她在杨府里,下到伺候自己的丫鬟,府内行走的嬷嬷奶母们,上到姑娘奶奶,她们的指甲都不会太短,姑娘们会把长指甲修剪的像是精美的玉雕,再用蔻丹染红。
那些年长些的太太嬷嬷们也多会把指甲修的长短适宜,衬托着她们保养的极好的手,也在戴戒子的时候显得更优雅动人。
就算是贫民百姓,做苦工的妇人,也必定会有一些指甲,当然不会太长。
但她们倒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做工跟日常生活的方便,她们的指甲因为时不时地碰折,多半会有些伤损。
但那女尸没有。
她的指甲修理的短而精细,当然不是为了做工,而是时下男人的手指甲那种长短跟样式。
所以杨仪在第一眼看见的时候就觉着她未必是丫鬟荭儿。
她特意打量过女尸的双耳,确凿无疑,没有耳洞。
“只凭这些,你就说那尸首是小曹?”薛放匪夷所思地口吻。
杨仪看了眼旁边站着的隋子云:“隋队正说过,曹府的女眷以及丫鬟们,都不敢细看那女尸,所以无人确定其身份,至于男人……除非是极熟悉的贴身之人,否则也不可能认识。但是隋队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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