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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这天命,孤亲自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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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廷山派人给我送来一个游歌班子?”

“是,昨夜阵前派人送来的,属下已经让他们把人带来了,薛三检查过,不是刺客,只是普通的游歌班子,不过,有些器物上,似乎提前布置了点炼气士的术法,小术法,不会造成什么威胁,请主上放心。”

“这算是楚国贵族战争礼仪么?”郑凡笑道,“也不对,熊廷山自己当初在梧桐郡时娶山越族女子,他本身应该不屑于玩老楚贵族的那一套。”

“是的。”

“罢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看看戏也挺好,当年在荆城下船时,记得那会儿码头上也在做游歌是吧?”

“主上记得没错,不过楚国的游歌班子,分庶民与贵族的两种。”

“嗯。”

“王爷,肉馅儿拌好了。”

刘大虎将一盆肉馅儿递了过来。

郑凡伸手接过,走到面前的大铁笼前,笼子里,关着很多只鹰隼,是天断山脉的特殊物种,与普通的鹰隼还有些不同,它们的眼眸,是红色的。

只不过,郑凡一向不喜欢玩儿这些,平日里,都是薛三在养。

捏了块肉团,郑凡将其丢入笼子中,一群鹰隼开始抢食;

郑凡保持着匀速,继续往里丢。

旁边匍匐着的貔貅见到这一幕,微微立起了些身子,发出了些许不满的鼻音。

郑凡扭头看了它一眼,貔貅又马上匍匐了下去。

其实,最开始时,这头貔貅只是害怕魔王,对这个真正的主人,并不畏惧,还把郑凡当作了和自己一样的被魔王圈养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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