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死也只是一个烂打工。别说买屋买车,能有间公屋住都算好。将来也只能找一个做纱厂的女工成家,生一堆孩子,连书都读不起,小小年纪就去给人擦皮鞋糊盒子。长大了也是饼干厂纱厂里做做,跟爹娘一样的人生。
这可绝不是他想要的未来!如果是这样的人生,那他还不如去死,省的再生出一堆窝囊种。
他一定要发财,一定要赚大钱,一定要出人头地,万人敬仰,做一个人上人
!
可惜想发财做事业都是要本钱的,他身无分文,也没有什么技能,那就只能去做无本的生意。
在香港,普通人想要发财不是混黑道,就是做差人。彼时香港是警匪一家亲,十分和谐。
陆爱国初来乍到,连身份证都没拿到,自然是做不了差人。何况他天生反官,吃不了这碗饭。那就只能掉转头去做混混。而像他这种初到香港的大圈仔,做也只能做最低级的混混,给别人当打手杀手,命比狗贱,分分钟就能倒路死。
可有什么办法呢?除了这条贱命,他也没有其他本钱。何况他命硬,偏不信自己是短命鬼,倒要去闯一闯。
香港这块地方,只认钞票不认人。他想要做人上人,就一定要赚大钱。没人关心他的钱是怎么来的,只关心他有没有钱。
他自己的命,自己做主,卖就卖了。但兄弟的命,他做不得主。所以把自己一番心思跟白建国说了,要不要跟着他一起,自己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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