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瞧着这是一头公羊,公羊养着也没什么用,不如母羊能产崽产奶。常勇干了猎户这一行差不多有十年,他手起刀落,见着畜生的血丝毫不慌, 他先放血,再把皮肉、内脏分割开来。
一个时辰后,带着温度的羊肉摆满了案上。
“这肉可真不错。”何平瞧着红白相间的羊肉,摸起来一手油。
“那对腰子我给你留着。”常勇露出一个“大家都懂”的猥琐表情, “莫要丢了。”
“不丢不丢, 当家的, 赶紧出来把肉给做了!”
何平扯着嗓子往屋里喊人,只见一个大约双十年华的小妇人抱着孩子走出来。小妇人利索地把孩子往何平的怀里一塞,径直进了厨房,不多时能闻见炊烟的味道。
何家和旁人家不一样,“当家的”却是何平的媳妇。
何平把家让给他媳妇当,就是怕自己哪一日战死沙场,要靠她把这个家撑起来。他娶媳妇比常勇还晚,常家的乌利都该上学堂了,何家小子还在吃奶。
羊肉一时半会儿吃不到嘴里,两个男人在外面聊天。
“……当年你跑去党项人的地盘,村里还有人笑你傻。”何平想起来就发笑,“我却觉得勇子你很聪明,你娶媳妇比我早,孩子又那么大了,你家的又怀上第二个。我看你老丈人和丈母娘都跟着,你跟我交个底,他们这是什么情况?他们还会不会回去?”
何平虽然念及兄弟情份,但他是有分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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