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盛京城的有钱人,有一张喜欢美食的嘴。”
黎荞解释。
做生意嘛,肯定要搞市场调研。
像是传统的那些生意,比如说丝绸,茶叶,瓷器,当铺,香料、酒、药材等,早就有无数人在做了。
他若是做这些生意,一是没有门路,二是要从别人的饭碗里抢食。
所以,只是粗粗考虑了一下,他又把视线转回到了吃食上。
民以食为天,而盛京又是大盛最为繁华热闹的城市,在这里做吃食生意,只有味道够好,那绝对不会亏本。
但是,具体做哪种吃食呢?
从前黎荞一时间拿不定主意,直到今日中午,辛知点了一份炸乳鸽,那椒香的气息,瞬间拨开了黎荞眼前的迷雾。
什么叫灯下黑?
这就是了。
家里天天吃的炸鸡腿,他竟给忽略了,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就不说最有名的肯德基麦当劳了,只说满大街的炸鸡店,这足以证明做这门生意绝对不亏本。
而且,看黎小睿和两个小家伙的反应,也能知道这铺子若真开起来了,那绝对红红火火。
陶竹听罢黎荞的解释,直接点了头:“好。”
反正他还没想好到底要开什么新铺子,既如此,那就开炸鸡铺子吧。
决定要开铺子,那接下来就是选址。
炸鸡这东西又是肉又是油的,普通百姓绝对舍不得天天吃,所以这铺子应该放在城东。
陶竹搬来城东的时间不长,但他之前想买城东的宅子,当时顺带了解过城东的各色店铺,因此不到五日,他就选好了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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