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弥明瞧李鹊果真对伊臣一点儿也不在意,一颗心便暂时放回肚子里了——暂时,也只是暂时罢了。
李鹊如此漂亮,多情,浪漫。
李鹊最可爱的地方,便是他喜欢什么,便一个劲往前冲,恨不得把爱物用上等丝绸裹得严严密密,抱在怀里一辈子不撒手。
而他最坏的地方也是,他喜欢什么,便一个劲往前冲,原本抱着的一个被丝绸裹得严严密密的“爱物”就随手扔开。
比如,前年他对阿尔卑斯山脉雪融水无比热爱,每日都不可或缺。
现在,这一瓶一瓶的水堆放在仓库,成了不值一提的存在;
那颗曾花了上亿拍回的名为blue horizon的大钻戒,如今不过是被随手扔进抽屉里黯然失色……
在李鹊的世界里,喜新厌旧仿佛是他的一种生活态度,一种不断寻找新奇的渴望。
这也使得他的珍藏热爱似乎变得不再那么珍贵,每一次的冲动都像是一场短暂的风花雪月,终究会在新事物的诱惑下渐行渐远。
现在李鹊扑闪着明亮的眼睛像企鹅跑在冰川上一般热情可爱又笨拙地奔向自己……
也不过是一时兴起。
——施弥明想道。
施弥明轻轻合上眼,记忆穿越至“七夕”赛马比赛前的那个宁静夜晚。
那天,施弥明惦记着第二天要去赛马会,所以早早回到家中睡觉,不想却跌入一个诡异的梦境里。
在梦境里,施弥明逐渐觉察到自己生活在一本小说里,而李鹊则是一个备受追捧的万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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