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夺走了琳,连最后面也没让我见着。
我只喝了半月的酒,记得琳曾经说过的话,没有颓废太久。
我真正变了,继续平静生活,工作,写文,写了约十几篇关于琳的文章,哄了少认识或认识的人的眼泪,用稿费资助个十岁的贫困女孩,负责她从初到学的上学与生活费用。
某年秋天,整理琳的东西,却无意找到串钥匙,匙扣只带着小灯泡的卡通猪,我忽然有冲动,当晚就去土坪巷,找到李姐,还没开,她就问:「怎么久都没见你们小两过来呢?买了新房子?」拿叠水电费单要我报销,数目很小,都表底费。
我诧异:「房子还没租给别人?」
李姐也奇怪,说:「怎么租给别人?你老婆预交了年的房租的,虽直没见你们过来,也敢乱动你们的屋子呀,要少了什么东西怎么办?」
年!我按捺住快要夺目而的东西飞快上楼,颤着手半天才把门锁打开。
屋里切都那么熟悉,所有的东西仍按照从前的习惯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只都蒙着层薄薄的尘埃。
我像个老人回到了多年前的故居般,东看看西摸摸,在卧室的床头柜上发现只从前没有的纸箱,上边贴着张字条:「君所唾弃,妾之痛惜,曾经缠绵,凭狠心。」没有署名,那娟秀的字让我眼就认谁的笔迹。
我用尽全的力气才打了开箱子,颤抖拿里面的东西,那几件衬衣——曾经破碎成千百片的蓝布片,用千针万线重新连结的蓝衬衣,知用多少神和力才能重新缝合的蓝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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