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交接得很顺利,齐昭海没过多久, 就带着自己的人马进了银行里。
银行给宋冥的第一印象是——
红。
鲜血猩红,玫瑰嫣红。
把这一色调, 几乎泼满整个大堂。
尸体已经被法医带回去,进行第二次尸检了,空落落的现场只剩些玫瑰零乱地散落着, 浸染在人血泊里。鲜血不但没有将脆弱柔嫩的花瓣泡烂, 反而使其色泽从鲜丽中, 又晕出一层不可多得的冶艳来。
是妖媚的,勾人魂魄的。
却偏偏又伴随着杀戮与暴行, 危险得令人汗毛倒竖。
“两起劫杀案的现场,都有玫瑰。”齐昭海见宋冥的目光没离开过花瓣,于是补充交代了相关信息:“在第一起劫杀案里,出现玫瑰是偶然。那天刚好有个受害者买了玫瑰花束,准备从银行出来之后就去求婚,不料遇到了这帮犯罪团伙, 把命跟玫瑰一起留在了银行里。但是分局的人调查过,本来银行里没有玫瑰。”
这里的玫瑰花, 是劫匪自己带来的,
由此可见,案发现场的玫瑰,已从偶然情况,变成了一种固定行为。
不管是往血里扔玫瑰,还是戴仿青铜面具,这两个特殊行为,都不同于“四一九”连环大劫案,是本次银行劫案里新出现,且特有的。
可以从这里下手。
独一无二的标记行为,往往反映出犯罪分子在情感或心理上的需要。
“如果说,放玫瑰只是因为恰好符合喜好,还可以理解,那既然要杀死所有人,何必戴面具这么麻烦?”宋冥提出疑问:“况且,他们既然已经掌控了银行,为什么不销毁他们进银行时的监控视频,而故意留下进门时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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