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见了只是笑,自我介绍到:“我叫王武。是魏连长手下的二排长。你叫什么嘞?”
哦,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给自己拿军服的小王。既然是打过照面的毓殊见了也就没那么害怕:“我叫爱……我叫毓殊。”
去他妈的爱新觉罗,去他妈的王府格格,那些虚无缥缈的玩意和她有什么关系?
“玉淑啊,听着就知道是个玉人般温婉贤淑的姑娘。”另一个戴着眼镜仿佛秀才的士兵说。
毓殊摇摇头:“是钟灵毓秀的毓,时殊风异的殊。”
士兵们大多是粗人,不太懂得毓殊在说什么,只觉得这个名字不得了。其他人觉得聊不来,也就不再和毓殊说话,唯有王武很是热情,他想要看看毓殊的枪。毓殊觉得这没什么,大大方方地把自己那比别人断了一截的枪支双手递过去。
“嚯,这就是四四式步骑枪。”王武爱不释手地抚摸枪身,“和它能比的只有团长的三八式。”
“这把枪很厉害吗?”不太懂枪支的毓殊反问。
“这是鬼子造的枪嘞!”王武拿起自己那把汉阳造,“你对比对比。”
离近看,毓殊察觉到四四式与汉阳造的不同了。做工上四四式不知比汉阳造精致了多少,重量上,四四式因为枪管短,更是减轻许多。
“我这个枪口小。威力肯定没你那个大。”毓殊说。
”那叫口径嘞。确实,口径大的枪威力更大一些。但是汉阳造的准度不行,射程也没四四式远。想象一下,”王武端着四四式瞄准,“你隔着三百米远,杀人无形……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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