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为了爱情放弃面包。沈朝汐视之为小说里最烂俗的桥段。这么烂俗的情节怎么就发生在他身上,“你好蠢啊!”
迟暮里轻轻笑了:“不告诉你,就是怕你嫌我蠢啊。”
沈朝汐倏地站起,足尖烦躁点踏地面:“不对。你怎么有钱带我去欧洲?”
“高中攒的零花钱。”
“还剩多少?”
“去掉我们四年学费伙食费...还有五万。”
沈朝汐匪夷所思:“五万?”当时他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两个人不可能用五万在月海生活。下意识从口袋摸出烟盒,抽出一支。
毛绒的大手按住他:“少抽点。不是答应我会戒吗。”
沈朝汐咬了咬牙,他不喜欢被管教,但是迟暮里...算了,把香烟塞回口袋。反正他掏烟是为防止自己狠狠锤迟暮里那颗愚蠢天真的脑袋。
迟暮里虽然母亲早年去世,但身份在那,生活圈里除了迟孟京谁敢对他说一个否字。加之象牙塔里他也如鱼得水,老师器重同学爱戴,怎么吃过沈朝汐一边打工一边受人白眼还只能一天赚二十块的苦。
看来以后,得靠他勤俭持家了。沈朝汐想。
想着,后脑勺就隐隐作痛。他明明是为了避免沈家明失意一生的命运,才费尽心机勾上了迟暮里——
“我不许你为我做到这份上!给我回去,迟孟京那种人,只要你服软...”
迟暮里打断他:“不全是为了你。我早就受够了。连余程都笑我是迟孟京的狗。说实话我根本不想读商科,一点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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