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在总督衙门两名副千户的带领下走马上任。
要解决税粮征缴不利的问题,首先就要了解明朝的税粮是如何征缴的。
洪武四年,当时太祖朱元璋发明了一项制度叫‘粮长制’。
朱元璋经历了元末那段地方官吏横征暴敛、百姓生活水深火热的黑暗岁月,所以他一直认为贪官是贫苦农民最大的祸害。当了皇帝以后,他就想到了这个粮长制:大体上,就是在每县选取数量不等的正副粮长,以田土最多的大户为粮长,命他们督收税粮,解送官府。
《明实录》记载: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矣。
当然我们后来知道所谓的良民,其实大多数也全都是王八蛋。
但一开始这个办法很管用,一来大户知道朱元璋这种开国皇帝是个猛人,所以他说的话管用,而且粮长有一种‘别把村长不当官的味道’在里面,总归他是有些小权利的。
此外,《明实录》也记载,朱元璋对于粮长犯罪的态度是会减免一等的,叫“粮长有犯,许纳钞赎罪”,说白了就是花钱消灾,这一点对大户自然有吸引力。
所以当时的大户趋之若鹜。
但是到成化年间以后,粮长制就开始出现混乱,原先是大户当粮长,后来是大户不愿意当,把这个职位硬推给了中下贫民去当。
原因很简单,
土地兼并以后,老百姓越发贫穷,大户发现,自己忽然收不上粮食了!
这就和催缴方式无关了,就像你借钱给一个好但是穷的人,你问他要钱,他态度极好,可就是没钱,你有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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