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
“汉朝以前的青铜器,不能留,找个博物馆捐了吧.......”小于总沉重地说。
“嫂子,你这也太发扬风格了吧?”李多被锦书散发出的大义之光闪到了。
“不发扬风格也不行啊......”锦书心痛的无法呼吸。
东西好是真好,可惜不能留。
汉代的青铜鼎,这会管得不严,但是用不了多久,文物法一出来,禁止流通。
家里留着这玩意,一旦被举报,肯定要判。
所以后世的拍卖行都不拍青铜鼎,这玩意只在黑市流通,收到了也只能偷摸赏玩,不能拿出来。
她前世就认识那么个倒霉蛋,从黑市拍了个鼎,差点进去。
那个家伙还是她竞争对手,非常难缠,锦书跟他过招,三次竞标输了两次。
在小于总几乎没有败绩的人生里,输给同一个人两次,绝对是耻辱的回忆。
所以那家伙因为鼎差点进去后,小于总胃口大开,吃了三天的顺心面条。
看到鼎,锦书就想到前世的那个倒霉蛋来了。
算起来,那家伙现在应该也才二十出头,指不定在哪个犄角旮旯阴暗的孵蘑菇呢,最好永远不要见到他。
“媳妇,你的表情很沉重啊。捐个鼎,不至于吧?”林毅轩看她那复杂多变的表情,觉得挺新鲜。
“这么好的东西发扬风格了,我能不沉重吗——对了,捐了以后,记得要一面锦旗,我要挂在办公室里......”
林毅轩被她逗乐了,他的财迷老婆太可爱了,就这副奄奄一息还不忘了搂点好处的样子,怎么那么招人稀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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