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港,风向转的最快,一日之间,人与人就变得不一样了。
毛毛说:“我不要你的手。”
盛赞挑了挑眉,意思是:你别后悔。
毛毛照着样子挑眉:“毛爷爷爱吃的是耳朵!”
那人左右为难,拿着刀子想划掉自己的耳朵。
“爷喜欢吃猪耳朵!你给爷起开!”毛毛一把夺过刀,匆匆往外走。
盛赞一个个看过这几个欺负过他的人,跟着毛毛走了。
出了门,就换他走在前面,一手拎起毛毛,去诊所看伤。
毛毛这伤,是为了他。
盛赞看毛毛被剃了光头,后脑勺那里一道血痕,大夫戴着个眼镜,扒开红嫩嫩的肉,翻着一颗颗沙粒,气的盛赞又一巴掌拍在这二货大腿上。
脑子开花满脸血还躺沙滩上玩浪漫的白痴,怎么是他兄弟呢?
毛毛嘶嘶吸气,扮可怜让他家少爷饶他一次。
大夫的手很稳,用钩子穿过脑皮,扯着线,盛赞一边看着,一边说了自己的事情。
一夜之间,他莫名其妙地从码头最低层的工人,被提拔为老大手下手收保护费的小罗罗。
黑帮有很明确的阶级,他在金字塔的最下面。
但他终于,摸到了一点门路。
那一晚,那个抽烟的男人离开时,对他说:“我等着看你出人头地。”
第12章 变数6
毛毛头上缠了一圈的白纱布,特别滑稽的从诊所出来,后脑勺上一抽一抽的难受,他揪着眉毛问盛赞:“阿赞,那你看见他的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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