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厨子跟着去了,看见那女朋友就是隔壁家的那条白犬,狗哥还特别黏糊,一回给人家亲亲,一回挨着人家蹭蹭。
大厨子回家给团子说了这事,团子隔天就带着书言书俊去认门,说这是狗哥女朋友家。
狗哥还特别不好意思,羞答答的着急的围着团子转。
小狗崽在霍宅长得特别好,油光发亮,圆嘟嘟的小模样让书言书俊都发疯了似的喜欢,每天干什么都要带着小狗狗。
团子占时还没给小狗狗起名字,决定要等书言书俊大一些了自己给取名字。
想想从前,盛赞与她冷战,为了和平,带回来一条小狗,小狗长大了,也生下自己的孩子,将会一直陪伴她与盛赞的孩子。
***
很快,就到了盛爷与团子的婚礼。
婚礼办在三千港,如同团子的成人礼那样,在三千巷摆了流水席。
主厨是毛毛,三千巷人都要乐疯了,开玩笑,平时排队都吃不到的冒记,今天随便吃有没有!
有老饕早在几个礼拜前就翻族谱与三千巷的街坊邻里套近乎,想蹭一个位置,可三千巷人也有分寸的,是我们团子和赞少爷的婚礼呢,其他人怎么好进来?我们被邀请参加的人身份可是不一般的呢!
三千巷里铺上红毯,双胞胎书言书俊两兄弟颠儿颠儿的走在前面,头发梳整齐了,小西装小皮鞋,手里捏着一支玫瑰花,小脸蛋上被他们软糖姐姐点了胭脂。
软糖说:“我幼儿园跳舞表演就要点胭脂的,弟弟们点胭脂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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