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在四人验明正身后,宣布审判大会开始。
“郭大力!谷郭村生产大队大队长,1968年9月强、奸杀害下乡知青丁玉玲,郭大力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经过人民公审现判决执行枪决!”
之后三个人分别以“杀人罪”,“企图叛国投敌罪”“现行反、革命罪”经过公审后宣布执行枪决。
审判结束,四个人被拖回车上,两辆大卡车直奔法场。
同学们高呼着党和人民万岁,毛、主席万岁,追着大卡车往法场跑。
“林芳!快点!要不就跟不上了!”高楠把凳子扔回自己位置转身拉着林芳就要往班外冲。
林芳使劲挣脱高楠的手,“我害怕!你自己去吧,我不去了。”
高楠很难理解,看到罪犯罪有应得这是多么大快人心的事情,有什么可怕的!
“我真害怕!你跟其他同学去吧!我先回家了。”说完林芳匆匆跑开了。
“真是个胆小鬼!”高楠嘟囔一句追着同学跑了。
整个学校空荡荡,老师同学都跟着去了法场。林芳去林水教室看了看没看到人,背上书包出了校门。
县城路上也没什么人,一路空荡荡的。
林芳有点不知所措的直直往家走。
上一世初中的时候学校也举行过公审大会,审判完那些人被拉走枪毙。当时林芳什么也不懂,也不觉得害怕。后来长大了,回想起来反而怕的很。
围城村南边窑坑往南走上几里地有个安平县的监狱。窑坑靠近监狱的地方有个法场,经常有人在那里枪毙。学校里的人正是去法场看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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