猞猁也是猫科动物的一种,长相更像是豹子,据说这种动物十分狡猾,也极有耐心,是天生的狩猎者。
这只猞猁头上戴着个金色王冠,唐侨又想起这萌宠城的猫科动物乃是皇族,立时明白这位想必是萌宠城的城主大人了。先前听说绝大多数饿鬼都不生孩子,唐侨也就明白了为何城主是只猞猁,他的女儿却是只猫了,想来饿鬼道并不在意什么血缘问题,却不知他们选城主和公主的标准又是什么。
猞猁王停下帝君面前把他上下打量了一遍,眸色更深:“贤侄骨相上佳,生前想必是惊采绝艳的人物,却不知此番进城是为何?”
唐侨听到这个“骨相上佳”便是一怔,扭头看看了帝君的头盖骨。又跟前面的猞猁王比对了一下,好像真的有点区别。
她细细瞅了瞅,发现帝君的骨头上隐隐透着一层温润光华,白日看还不未察觉,在夜色之下就很明显了。而面前的猞猁王几乎被掩在了夜色之下,一眼看过去入目便是两颗红眼珠,眯着眼才能慢慢看出猞猁的白骨轮廓。
帝君淡声答:“在下久闻萌宠城自成一格,多年神往。此番恰好要行去孔孟城,绕道于此,总算偿我多年所愿。”
唐侨看他一眼,只见帝君眸子里满是清凌凌的光泽,看上去就像是个老实人,任谁也想不到这人随口就能编瞎话。
这句话既说了来萌宠城的原因,又含蓄地把萌宠城夸了一番,猞猁王自然开心,好一会儿才止住笑,切入了正题:“我听奉轻与韶华——就是引你二人进城的那两只小猫——听他俩说贤侄已有心仪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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