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冉声因为两个实习生的话,这几天更是卖力地找事情做。但事情不多,宁冉声除了照常整理卷宗就是给周燕接接电话,给人回答一些简单的法律咨询。
有些问题对宁冉声这种人来说,真的很琐碎,也很纠结。
比如婚前买房要不要开个单身证明;夫妻婚姻关系没有性生活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继父的房子有没有继承权;还有正在接听的,关于送给前女友的东西能不能追回……
“周律师啊,我跟我的前女友在起来的时候她花了我不少钱,现在分手了,我有权利追讨回来吗?”一个男人在电话那头絮絮叨叨纠缠不休。
宁冉声清了清口气,看了周燕一眼,问:“她都花你什么钱了?”
“我送了不少值钱的礼物,而且每次吃饭都是我付钱,我们在一起一年多了……”
宁
冉声抓了抓头发,本想回他一句“好意思要回来么”,想了想,又心平气和地开口:“吃饭和送礼物属于赠与行为啊,请客和礼物在你送出的时候合同已经生成,从法律上讲,你前女友是不需要偿还的。”
“为什么啊,明明是我的东西。”男人不理解了。
“但是你已经送出去啊,你一个大男人,要么别送啊,送了就别心疼啊,做人别那么小气啊,难道你还打算要回来送给新女友,你不怕你新女友膈应啊?”
她刚说话,男人便开口问她:“你到底是不是周律师?”
宁冉声又看了眼还在工作的周燕,继续说:“不管我是不是周律师,有些事情是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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