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他和郑涛同是知府,各自管着各自的州府也就罢了,平级之中,自然互不干涉的。
无论在各自的治下出了什么样的事,都不该贸然插手。
讨人情这种事,能不干的,尽量就别干。
一来彼此为难,二来对自己也未必有好处。
“你还记得,八年前,还在吏部那会儿——”
韩齐之拿眼角的余光去瞥书案上的信,声儿一时也沉肃下来:“宾阳县令的亲侄子,在颍河县打架斗殴,失手把人给打死了,宾阳县令为了他侄儿,给颍河县令写了一封信,但颍河县令非但没有给他这个面子,卖他这个人情,反倒将他的书信,和苦主的诉状,一并递交了他们的上官,之后这个事情,又一层层的,递到了吏部来。”
郑成斌是个脑子很活泛的人,记性也好。
他从前就是韩齐之手底下的一个小文书,好些事儿,是韩齐之手把手的教给他的。
譬如官场上,什么该牢牢铭记,什么该听过就忘,他到今日,都按着韩齐之教给他的那套官场规矩,小心谨慎的做他的官儿。
八年前的那个案子,他当然记得。
韩齐之当时跟他说——成斌呐,你瞧这官场,从来都不会有朋友,今日你算计我,明日我算计你,一个不留神,就自己把把柄送到了人家手上去。
“宾阳县令被罢了官,他侄儿因背了人命官司,又有朝廷官员为他奔走,法不容情,也被判了斩立决,倒是颍河县令,我记得大人您跟我说,那时候尚书大人还亲口赞过,这位县令大人是个中正不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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