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角度来看,警查办案讲究的是证据,注重的是线索,如果在没有证据不存线索的情况下案件便注定停滞不前,当然以上这些仅仅只适用于那些入职不久的新人警员,至少在约翰这种经验丰富的警查面前情况并非如此,正如上面所描述的那样,巴士就这么大,乘客就这么多,在加之案发时汽车仍在行驶,种种条件结合在一起,那么首先便排除了凶手来自外界的可能性,从而肯定了凶手必然在巴士之中,既然凶手身在车里,那么最有杀人嫌疑与杀人便利的……
除了和死者坐在一起的这个秃顶男外,还有其他可能吗?
至于对方如何神不知螝不觉将人杀死而后将尸体血液放尽……
虽说这点确实堪称诡异,可他终究相信科学,无条件信任尸检结果,相信用不了多久那名隶属FBI的女医生就能查出死因,接着以科学角度将杀人手法公之于众,而自己目前所需要做的就是试探,用他多年来屡试不爽的诓诈手法试探面前这名最有作案嫌疑的家伙,只要对方反应稍加有异,届时他就能通过察言观色得出结论,判定对方是否为真凶。
约翰是这么想的,刚刚的指认真凶亦无非是种心理战术,一种通过对方表情反应来评估凶手的排除法,只是,或者说让约翰大失所望乃至心中费解的是……
“警官先生,你,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没有!我没杀人啊!我向上帝发誓我连认识都不认识他啊!”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myhetang.com
(>人<;)